各单位:
2008年度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具体申报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支持重点
2008年市科技计划将按照面上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等三个类别组织申报。鼓励面向我市产业和社会发展实际需求选题,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联合申报,鼓励科技人员、高校师生到科技园区创新创业。
(一)面上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创新创业或区域特点显著,对我市构建和谐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的项目;优先支持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创新项目;优先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或项目实施地技术应用单位联合开展的项目。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显著增强我市支柱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项目;优先支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优先支持光伏、新医药、装备制造等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项目;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承担的项目,优先支持留学人员来徐创新创业。
(三)科技发展基金:优先支持有利于我市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创新创业”项目,优先支持培育科技型龙头企业、科技先导型区域特色产业项目;优先支持县(市)区科技创新创业园区建设。优先支持生产制造、人口健康与生活质量、公共和社会安全领域的技术集成示范项目;优先支持企业或项目实施单位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需经科技查新确认其创新点,并属于本指南支持范围;申报“徐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徐州市科技发展基金”的项目须符合两个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项目研究内容和目标具体、先进、可考核,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三)项目实施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项目承担单位为徐州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鼓励企业与技术研发或技术依托单位联合申报。
(五)项目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和市场开拓能力,经营状况良好,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六)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为保证项目能够顺利完成,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有其主持的市级在研科技计划。
(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二年。项目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需有完成项目的配套资金,其中产业类科技攻关项目的申报单位自有资金不得少于总投资的75%;县(市)、区或主管部门匹配资金不少于总投资的12.5%。对承诺配套资金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八)项目经费严格按照经费预算科目开支,项目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必须参加相关业务培训。
三、项目申报材料
(一)所有项目要认真填写项目信息表、科技项目任务书(按计划项目分类填)。材料填报格式请从下面的网站下载,网址: http://kjjh.xsti.net。从今年起,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均须在网上注册和填写项目信息表(用户名:608024721 密码:与科技处联系索取)。申报时进入上面的网站后,根据提示,完成网上注册、申报和提交工作。所有申报材料均用A4纸打印,并按封面、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项目信息表、科技项目任务书、查新报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二)各类申报材料由院科技与产业处汇总,经学校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按分类报送市科技计划项目咨询服务中心,同时将基金项目申报材料1份报送市财政局企业处。
(三)提交申报计划项目汇总表和分类计划汇总表(含纸件及电子版)。
(四)基金项目每项收费500元,其余收费300元。
四、受理时间
联系人:刘辉 联系电话:83996028
节能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