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建筑节能与建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第二批开放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田国华发布时间:2016-05-16浏览次数:1417

各协同单位及个人:

为推动建筑节能与建造技术领域的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工作,充分发挥协同创新中心工作条件,开展高层次、高水平的理论和技术创新,取得高水平的创新成果,中心在第一批开放基金项目的基础上,设立第二批开放基金项目计划。望各协同单位根据项目申请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一、开放基金支持方向

1.生态城乡规划与人居环境构建技术

2.生态城市与海绵城市建设关键技术

3.绿色建筑设计理论与关键技术

4.超低能耗与被动式建筑节能关键技术及理论

5.新型建筑节能材料开发及应用基础

6.绿色施工及智慧建造关键技术

7.全寿命周期建筑安全关键技术及理论

8.工业化建筑设计、施工、检测与评价关键技术

9.基于协同创新的人才培养与教学改革

二、开放基金申请办法

1.中心诚邀协同单位相关领域的技术人员围绕中心研究方向申请课题,本中心将按照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中心初审、专家委员会评审的程序遴选开放基金课题。

2.项目分类及资助额度

1)开放基金项目分为:一般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指导性项目。

2)资助额度:一般基金项目的资助经费为4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为2万元,指导性项目只立项不资助。

3.申请条件及要求

1)申报人员为协同单位在职人员,第一批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再资助。

2)一般基金项目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一定的研究经历和与课题相关研究基础。

3)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读博士研究生;具有一定的研究经历和与课题相关研究基础。

4)研究项目具有创新性、开拓性及应用前景,研究内容应与申请指南方向一致,鼓励发展前沿和交叉学科的研究内容。

4.研究期限:项目执行期为2016.6.1-2017.12.31

5.协同单位申报项目数量

1)一般基金项目:协同高校、科研院所限报10项,企业限报5项;

2)青年基金项目:协同高校、科研院所限报15项,企业限报5项。

6.成果要求

1)一般基金项目,每个课题发表SCI/EI论文1篇以上,并申请发明专利1项以上;

2)青年基金项目,每个课题发表中文核心论文1篇以上,并申请发明专利1项以上。

7.鉴定与验收:开放基金项目均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科技成果鉴定。

8.开放基金项目研究成果为本中心与主持人所在协同单位共享。依托开放基金项目完成的论文,应署本中心的名称,标注资助项目的编号,作者所在单位名可在文中并列。

中心的中文名称:江苏建筑节能与建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英文名称:JiangSu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for Building Energy Saving and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9.申请者按规定格式填写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报送至协同单位联络员处,经所在单位评选、推荐,于2016530日前由协同单位联络员统一报送至中心办公室,申报书一式4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2509828@qq.com

10.未尽事宜请参照《江苏建筑节能与建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联系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王

电话/传真:0516-8399605018795426689

E-Mail172509828@qq.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协同创新中心开放基金申请书.doc